信綱

萬民堂信綱

1. 聖經的神聖權威及完全啟示
我們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我們明白整部被稱為聖經的典籍,是由聖靈將字句賜給為神所揀選,向世人啟示的古聖徒,寫成神聖經典。整本聖經的原稿均毫無錯謬,是基督徒信仰與行為的權威準則。
提後3:16-17 彼後 1:21 可 12:26-36 林前 2:13

2. 神的三位一體
我們相信神在永恆裡以三個位格存在:就是聖父、聖子與聖靈,這三位又是獨一的神,有一樣的本質,屬性及完全,理應接受同樣的敬拜,信靠和順從。
創1:26, 3:22, 11:6-8 賽63:8-10 太28:19-20 可12:29 來1:1-3 約翰1:1-4 徒5:3-4 林後13:14 啟1:4-6

3. 主耶穌基督的神性及童女誕生
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,由童貞女誕生,整部聖經從頭到尾都以祂,祂的位格,工作,祂的受害捨身十架,以及祂的再來為中心。 賽7:14 太1:18-23 路1:35 徒1:11 約5:39 徒17:2-3, 18:28, 26:22-23, 28:23

4. 聖靈的教義
我們相信聖靈是神的一個位格,就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位。祂在現今恩典時代,在真「教會」
中,受差遣向教會信徒啟示耶穌基督,使他們得著安慰和教導,並建立起他們最神聖的信心。又向世人啟示,使罪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
約7:38-39, 14:16-17, 15:26, 16:13-15 徒1:8, 2:1-4

5. 世人的沉淪
我們相信世人起初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的,因為叛逆神,吃了違禁的果子,就從高貴聖潔的地位墮落,受到死亡的刑罰,完全失去屬靈的生命,死在過犯罪惡中,受魔鬼權能所支配。
創1:26, 2:17 賽64:6 約5:40, 6:53 弗2:1-3 提前5:6 約壹3:8

6. 世人完全的墮落
我們相信除了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外,這屬靈的死亡或人性的全然敗壞已經傳衍到全人類。故此,每個亞當的後裔都是與生俱有罪性的。
創6:5 詩14:1-3, 51:5 羅5:12-19 耶17:9 約3:6

7. 因信心靠恩典得救
我們相信罪人得救是本乎恩典,單藉著信心,不是憑自己,卻是神所賜的恩典,也非靠行為。而且我們相信每位得救的人在靠摩西的律法不能稱義的事上,也得稱義了。
徒13:39 羅5:1 弗2:8-9 多2:11-14

8. 基督寶血的代贖
我們相信得救是單靠主耶穌基督的寶血而成。祂為我們的緣故成了有罪的,受咒詛,代替我們死了,在神面前成了蒙悅納的贖罪祭,叫一切接受祂的人,得著拯救。
利17:11 太26:28 約1:12 羅5:6-9 加3:13 弗1:7 彼前1:18-19, 2:24 林後5:21

9. 聖靈的重生
我們相信因世人都敗壞,死在罪中,無人能得見或進入神的國度。除非從聖靈而生,成為新造的人,受印記直到被贖的日子。
約3:5-8 加6:15 多3:5 弗1:13 雅1:18 彼前1:23 約壹5:1

10. 信徒的保証與確據
我們相信照著聖經所記,凡在基督裡藉著信心,被神的靈確實重生的信徒,都得著永恆的保證,並有現今得救和永恆安穩的確據。
約10:28-29 提後1:12 羅8:33-39 約5:24 腓1:6

11. 成聖
我們相信基督身體的肢體都是聖徒,藉基督一次以自己的血獻上為祭,得了永遠聖潔無瑕的地位,並在成聖上與基督聯合為一。現今則是藉著聖經真理,基督的寶血,聖靈的內住和能力,不斷洗淨,得以成為聖潔。
加5:16-25 弗4:22-24 約17:17-19 羅15:16 林前6:11 弗5:25-27 來2:11, 10:10, 13:12 約壹1:7-9 猶1

12. 聖靈的洗
我們相信五旬節時聖靈降臨於所有信徒身上,且照基督應許信徒同受聖靈的洗歸為一體,形成教會基督的身體。自此,個人得救時便接受聖靈的洗,也得到聖靈的內住。
我們相信新約聖經將每個信徒均有的聖靈內住,與得到能力作見証的聖靈充滿作分別。(比較徒2:4與4:8-31弗1:13-14與5:18)聖靈的洗只有一次,就是進入基督的身體,但聖靈的充滿卻是多次的,五旬節乃歷史事實是不能重複的。
約14:15-18 羅8:9 林前12:13 徒4:8-31 弗5:18 林前3:16 太3:11 徒2:4 弗1:13-14

13. 聖靈的恩賜
我們相信聖靈把屬靈恩賜給與教會,以建立基督的身體來榮耀祂。
我們相信聖靈自主的賜予屬靈恩賜,為要成全聖徒得以事奉神。神的心意並非使每位信徒都有同一的恩賜,但至少有一項恩賜。我們亦相信恩賜的運用當照聖經的規範進行 (例如:林前14:23-40)。
我們相信方言和神蹟,乃初期教會為證實神藉使徒啟示及確證聖靈的洗所表現的記號。但現今方言和神蹟不再是聖靈之洗的記號,也不為靈命成熟與聖靈充滿的表證。
我們相信神對聖經作為原典的默示止於使徒時代。
林前12:4-11 羅12:3-8 林前12:18-21, 29-30 徒2:11 林前14:22 林後12:12 林前12:13 弗2:20 林後3:18 林前14:6-15 來2:3-4 徒10:44-48 啟22:18-19 加:1:8-9 約14:26

14. 教會在基督奧秘身體內之合一
我們相信教會是由所有經聖靈得與復活升天的神子合一,藉同一靈受洗歸入一個身體的眾信徒,不分是猶太人,或是外邦人,互為肢體以愛相連。
羅12:5 林前12:12-27 弗4:3-10 西2:19

15. 千禧年前主再來
我們相信現今的世代將止於主耶穌基督的再來,教會將先被提與主同在,然後於地上建立大衛的寶座,並以公義掌權一千年。
撒下7:16 詩72:7-8 賽9:6-7 彌5:2 路1:32-33 約14:1-3 徒1:10-11 帖前4:13-18 來9:28 多2:13

16. 身體的復活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照著聖經所說在身體上復活,並成了凡睡著之人的初熟果;當祂再來時,要使一切在基督裡死了的信徒復活,這是第一次的復活。經過一千年後,祂要叫所有不信的人也復活,卻是復活定罪。
詩90:3-4 賽26:19 但12:2 啟20:5-6 約5:28-29 林前15 羅1:4, 8:23

17. 信徒永遠蒙福,罪人永遠受刑
我們相信不論是與神和好或為敵的態度在死亡的一刻就永遠定下來。歷代所有聖徒將永遠與主同在,且與救贖主同作後嗣。我們又相信必有一日審判不義的人,他們將被扔在火湖裡,直到永永遠遠,並照著他們的行為,受不同程度的苦痛。
但12:3, 7:22-27 羅8:17 啟20:11-15, 21:8, 22:11 帖前4:17 彼後2:9

18. 撒但的位格
我們相信撒但是有位格的,是說謊者之父,自始為殺人兇手,又是迷惑列國的。後來要被主耶穌基督,就是那女人的後裔制服,被扔到無底坑一千年,最後被扔在火湖中,與其眾使者一同受刑,直到永永遠遠。
伯1:6-12 約8:44 啟20:1-3, 7-10 林後11:13-15 弗6:12-16 創3:15

19. 身體的神能醫治
我們相信肉體的神醫並非屬於救贖本身,像拯救及罪得赦免屬於救贖本身一樣。根據新約聖經基督的受苦和受死是替代性,刑罰性和代受苦。聖經中從未表示基督是為罪的後果而死,卻是為罪本身而死的。疾病卻是從罪直接或間接帶來的後果。
羅4:25 林後5:21 林前15:3 彼前2:24, 3:18

20. 浸禮
我們相信我們的主救主曾清楚的命令其門徒以簡單的浸禮儀式,作為罪人向罪已死,在主基督耶穌裡復活得新生命的表記與宣告。
太28:19-20 徒2:38, 8:12

21. 聖餐
我們相信我們的主救主曾清楚的命令祂的信徒遵守聖餐的莊嚴儀式,以記念主的捨身直到主再來的日子,正如主的應許及父神所啟示的旨意。
路22:19-20 林前11:23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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